前段时间,华东地区的一位民营企业主自寻短见,所幸抢救及时挽回了生命。走上绝路的原因,是当地政府拖欠工程款,他因此背负了几百万元的高利贷。这位企业主的遭遇并非个案。最近,据媒体报道,一些地方政府拖欠工程款现象有所抬头,“官赖”现象时有发生。一些地方长期拖欠债务,有的“新官不理旧账”,有的玩起资金“躲猫猫”,致使法院的还债判决书俨然成了“法律白条”。
为官一任,造福一方,善用公帑,量入为出,理应是干部理政的要义。但一些人,花起公共资金来大手大脚,欠了债又左推右躲。欠账还钱,天经地义,更何况是作为公权、强势一方的政府部门?这种事前谋划失策、事后逃避责任的行为,无疑有损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,有违法治精神。“官赖”逼得“债主”濒临破产,“债主”辛辛苦苦干活却拿不到工钱,政府公信力被这种行为破坏得一干二净!如果继续耍赖下去,戕害的不仅是政府形象与公信力,更是对法治社会的嘲讽,阻碍了法治中国的推进,背离了政府服务于民的宗旨,更会让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毁于一旦。赖掉的是债务,失掉的是民心,“官赖”病究竟咋治?